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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1日 1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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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兵案情示意图
接受上千万元贿赂、一手炮制中国软件业第一冤案的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原处长于兵,昨天在市一中院接受宣判。
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3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对于兵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由于于兵受贿金额巨大、且在帮助瑞星公司制造冤案时伪造证据、非法关押无辜人士,此案被称为“北京公安最大腐败案”。
昨天上午10点,于兵被带入法庭。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贪污、受贿和徇私枉法3项罪名,根据案件事实均已成立。此前,在于兵指使下伪造证据、制造冤案的两名民警张鹏云和齐坤已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于兵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共受贿4笔,受贿金额达上千万元,行贿者为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公司向其行贿420万余元,名列起诉书第一项。加上其他两项罪名,于兵的涉案金额达到1400余万元。
案卷材料显示,于兵的受贿所得都买了字画,其中一幅画的价格近300万元。为了掩人耳目,于兵受贿后经常与行贿公司签订买卖协议,将桌子等普通物品以几十万的昂贵价格卖给行贿公司,以掩盖巨额钱款的“来路”。
案发后,于兵潜逃至南非。2008年9月,于兵被最高检从南非劝返回国接受调查。
案情回放
炮制冤案当“政绩”
2005年10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对媒体发布了“北京破获全国首例故意传播网络病毒案件”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