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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01: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综合
红网长沙8月12日讯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张莹 实习生 徐云)备受关注的“罗彩霞案”将于明日上午开庭审理。最初,罗彩霞向8位被告提出连带赔偿13.52万元,包括1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并要求王佳俊停止侵害她的姓名权、受教育权。昨日,徐国强介绍,赔偿金额已修改为141990元。
此前,邵东县第一中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各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发生地都不在天津市西青区法院管辖范围,应由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管辖。之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邵东一中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
管辖权属天津,案件为什么要移至湖南审理?徐国强说,虽然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是由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审理,“主要原因应该是王峥嵘在湖南服刑”。据报道,2009年10月,王峥嵘被判有期徒刑4年。
从2009年5月到2010年8月13日,从立案到开庭,“罗彩霞案”几近15个月。昨日,徐国强告诉本报记者,据他了解,王佳俊身在何方仍然是个谜,王峥嵘也不一定会出庭。用徐国强的话来说,罗彩霞目前对媒体采访一律拒绝。本报记者想方设法,最后还是没能联系上她。“我只是普通人,希望大家多多关注‘罗彩霞事件’和事件引起相关部门改革及改进的连锁效应,而不是过多地评判罗彩霞个人。”上个月,这个女孩在她的博客中写道。
罗彩霞描述,妈妈谈及官司时“眉头紧蹙”,奶奶“常睁眼到天明”。她说,宁可别人淡忘她是罗彩霞,因为一回到家乡就被所有人追问。“你得理不饶人,你不该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你应该息事宁人。”罗彩霞说,自己经常面对这样的指责。
“若不是被欺太甚我又怎愿对簿公堂。”罗彩霞通过博客说:“大家的帮助我铭记于心,我的回避只是不知如何面对。正义也好,扶不起的阿斗也罢,这只是大家的定义。我承受不住绚丽的光环,也背负不起沉重的枷锁。”
延伸阅读:
“没事儿,快一年了,我也有点习惯等待了。”刘计龙说。
这位西安交通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对自己被“冒名顶替”一事的心态,已经从“感觉自己成了‘第N个罗彩霞’,不解决放心不下”,变成了“习惯等待”。
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收到刘计龙的来信,称自己“在2005年被人冒名顶替上大学”,而冒名者已于去年毕业。“此事我已联系了多方,要求注销‘冒名顶替’者学籍及学历证书,无奈一直没能解决。”他在信中写道。
两份录取榜单,看到也想不到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刘计龙发来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截图看到,在“刘计龙”的名字下,有两个不同的学籍信息:一个是2006年9月入学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另一个则是2005年9月入学河北工程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前者的照片是穿着白衬衣打着领带,不戴眼镜;后者的照片穿着粉衬衫和外套,戴黑框眼镜……但除上述不一致外,两个学籍信息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项目完全一致。 >>>详细

冒名顶替者学籍信息已被注销 涉事学校称冒名顶替者来自海南本地 湖北省教育厅称需进一步调查
在现实生活中,罗彩霞案不是孤例,冒名顶替的情节并不少见。近日,即将毕业的海南大学大四学生林琳,上网查询自己的学历信息时发现:她自己去年就“被毕业”了,一位与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码的人,去年7月在湖北武汉一所大学顺利毕业并拿到了毕业证书,这就意味着林琳不能拿到自己的毕业证书,因为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同一个人不能在两年内领取两个大学毕业证书。 >>>详细
本报讯(记者 郭少峰、实习生 何叶青)高考在即,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表示,对伪造材料、资格作假以及考场舞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育部表示,对伪造材料、资格作假以及考场舞弊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求地方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和高校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细化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把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招生考试监督管理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高校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承诺乱招生、混淆学历性质欺诈招生,以及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责任人员,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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