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河南省法院]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2日 23: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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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作海回到在河南省柘城县农村的一个亲戚家中(5月12日摄)。 5月13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商丘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给予赵作海国家赔偿及生活困难补助共计65万元。新华社记者 朱祥 摄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2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召开会议,将今年赵作海无罪释放的5月9日定为“错案警示日”。以后,每年这一天,该省的各级法院都要组织干警围绕这起案件反思,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赵作海案件被舆论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包括法院在内的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受到了严重损害。他认为赵作海案件的主要责任还是在法院,是法院的纵容导致了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编辑:程冲)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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