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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娃之父”上告美影厂讨著作权 一审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14: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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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娃”是上世纪80年代家喻户晓的动画人物,最近,设计这一动画造型的“葫芦娃之父”胡进庆和吴云初,将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葫芦兄弟》等两部动画片中的系列角色美术造型著作权归其所有。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该判决,两位老人已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75岁的胡进庆和70岁的吴云初,曾分别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一级导演、一级美术设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