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中广网宁波10月11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通讯员吴培均)作为全国首批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宁波继先行试点为海曙、江东的两个保障房项目提供公积金贷款之后,现在又获准扩大试点范围。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分别位于宁波鄞州、余姚的两个保障房项目,已新被列入试点名单,总计可利用公积金贷款4.5亿元。
据了解,此次获准可利用公积金的两个项目分别是:宁波市鄞州新城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项目。该项目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陈婆渡片区,占地约100亩,计划全部建成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总数超过2000套。另一个项目为宁波余姚城东穴湖保障房新建工程一期(月梅公寓)。该项目占地约70亩,总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拟建保障房类型包括经适房、限价房和公租房;其中,公租房房源共计874套。
据悉,这两个保障房项目所获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均为10年,且只允许用作项目中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宁波市于2010年被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列入全国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最先试点的两个保障房项目———陈婆渡保障房项目和蒲家经适房一期项目,共获批公积金贷款5亿元,贷款年限3年。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统计,截至目前,对这两个试点项目已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逾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