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图文 >

辽宁盘锦提高农民大病报销比例 商业保险参与新农合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5日 03: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沈阳9月14日电 (记者何勇)前不久,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西安镇上口子村村民朱黎明不幸得了脑溢血,在大洼第一医院住院治疗,一下花了90252元。最终经过报销,他个人只承担了25127元。

  “按照以前新农合的报销比例,3万元封顶,个人要承担6万多,肯定得卖房子治病了!”朱黎明说,“现在盘锦市政府给我们参合农民每人交纳了10元保险;新农合个人承担外的花销,商业保险还能报80%,我多报了35124元,负担大大减轻。”

  朱黎明说的“大病商业保险”是指盘锦市2011年开始推行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市财政为47.76万参合农民全额埋单,由政府出资购买大病商业保险,使新农合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省最高的10.5万元,是平均水平的2倍多。

  据介绍,2011年盘锦市新农合基金补偿最高限额为2.7万元。参合农民医疗费超过2.7万元的,进入大病商业保险报销补偿程序,由人保健康公司进行补偿,当年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为7.8万元。这两部分补偿合计最高限额为10.5万元。大病商业保险制度同样执行新农合“三个目录”,凡是新农合基本制度补偿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项目,大病商业保险不分医院级别、不分病种一律按80%比例报销。

  今年,盘锦又将基本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保障额度分别做了上调:基本制度当年报销3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2万元,两项合计15万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5倍。

热词:

  • 商业保险
  • 新农
  • 大病
  • 基本制度
  • 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