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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长刺死韩海警二审宣判 获刑23年罚金11万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4日 0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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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9月13日电及人民网9月13日报道  9月13日13时,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二审第四次开庭,就韩国海警被刺案做出二审判决。

  判决结果如下:判处被告人程大伟有期徒刑23年,并处罚金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另一名船长刘连成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元)。其余涉案船员维持一审判决。

  韩国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实行三审制度,若程大伟等人不服此次判决结果,可在7日内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上诉。据了解,韩国法院进行三审时不开庭审判,而是采取书面审判的方式,控辩双方没有口头辩护的环节,而是将各自的辩护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审查后宣判最终结果。

  2011年12月12日,韩国仁川海警李某等两名警员在黄海海域与中国渔民发生冲突,导致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韩国媒体称,韩国海警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挥舞的利器刺伤,韩海警李某最终不治身亡。2012年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一审判处程大伟30年监禁,并处罚款2000万韩元,控辩双方对此都提出上诉。

  负责此案的辩护律师胡献旁表示,他将与程大伟商讨是否继续上诉。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4月19日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韩在黄海尚未划定专属经济区界限,中方不接受韩方单方面适用“专属经济区法”对中国渔民作出判决。

  2011年12月12日,一韩国海警队员在黄海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渔船船长刺死。中国船长程大伟否认使用凶器,否认有罪。

  12月19日,韩媒:仁川海洋警察当日对被拘的中国船长实施了现场取证,取证前,程大伟承认了犯罪事实。

  12月26日,韩政府公布“根据中国渔船非法捕捞综合对策”,除增加各项配备外,还允许海警在取缔中国渔民非法活动时开枪。

  2012年1月10日韩国仁川地方检察厅公安部以杀人罪起诉中国船长程大伟。

  4月19日,韩国仁川地方法院宣判,中国船长程大伟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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