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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锤死老父被改判为死刑 当庭欢呼法官摇头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2日 13:0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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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男子吴启豪去年元月间,因不满父亲酒后叨念他无业,拿铁锤把父亲敲死,还企图杀妹妹灭口。吴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改判无期,台湾“高院”更一审昨再改判为死刑;没想到,聆判的吴等不及庭长洪光灿念完主文,就欢呼“YA!我要这样,我要判死刑”让法官猛摇头感叹说:没见过这种嫌犯!

  吴启豪并扬言:“很高兴又判我死刑了,否则让我出去还是会把他们都杀掉。”法官当场要求书记官纪录他的言行。

  合议庭表示,二审以吴启豪自首弒父、教育程度不好又年轻等理由,改判他无期徒刑;但合议庭认为,身为一个人,不需很高的教育程度或是智力,就知道不能杀人,“更何况是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父亲?”强调吴启豪已是泯灭人性,犯后还说如果放他出去要把家族成员全杀光,“哪有人犯罪态度这样?”“有什么减刑理由?”

  判决指出,23岁的吴启豪常因讨不到钱殴打父亲。去年1月8日下午两点多,他气父亲酒后骂他不工作、不读书,就把父亲从新竹住处楼梯上拉下,从储藏室拿铁槌敲打父亲头部与脸部十多下,确认断气才停手。

  吴启豪随后想到楼上的妹妹可能揭发他的犯行,便回头拿剪刀上楼追杀妹妹,经其妹奋力反抗,吴气力用尽,返回房间思考如何杀妹。吴女则趁机负伤逃离求救。

  一审认为吴某弒父且犯后态度恶劣,判他死刑,二审改判无期徒刑,被台湾“最高法院”发回更审。“高院”合议庭就弒父部分判他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杀妹未遂部分判有期徒刑6年,应执行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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