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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满49岁以上失独家庭父母可领3120元扶助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17: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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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重庆8月30日电(记者朱薇)记者30日从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庆的失独家庭,凡母亲年满49周岁,经申报审批后,父母双方可每人每年领取3120元特别扶助金。若离异则需父母双方均年满49周岁。

  重庆市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王卫介绍,经过5次调整,目前按照相关法规,在奖励扶助金标准方面,重庆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为每人每年1080元,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为1560元。在特别扶助金方面,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为每人每年3120元,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父母则为2760元。

  同时,自2011年起,重庆将计生“半边户”家庭农村一方纳入奖励扶助范围,对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实行特别扶助和医疗救助。围绕孕前、生育、教育、成长、医疗、养老等方面问题,对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多元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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