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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定台风期间企事业单位可安排放假或换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7日 15: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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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为确保台风“海葵”影响期间公众人身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自8月7日21时起至台风橙色预警解除前,各类暑托班等一律停课,户外建设工地停工,不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行的企事业单位可安排放假或换休,未按时上班职工可不做迟到处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台风“海葵”严重影响本市期间减少出行,确保人身安全的紧急通知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将于8月7日下半夜至8日中午在浙江中北部沿海登陆,并将给本市带来严重的风雨影响。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抓紧采取各项有效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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