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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电监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电监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电监会2011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公用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表3、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表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第三部分 电监会201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电监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3]7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
电监会“三定”规定(国办发[2003]7号)赋予的职责
1、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2、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3、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4、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5、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6、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7、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8、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
9、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
1、具体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订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建立重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电力监管条例》)
2、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中央编办复字[2004]75号)
3、检查和监督电力企业履行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可再生能源法》)
4、监管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可再生能源法》)
5、监督电网企业按照节约能源法规定安排热电联产和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执行国家有关上网电价规定。(《节约能源法》)
6、颁发和管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供用电监督资格证。(国发[2004]16号)
7、负责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办发[2006]9号)
8、承担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信安通[2006]20号)
9、负责组织开展电力系统应急、灾害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发布等工作。(国发〔2008〕20号)
10、监督电网企业按规定收购企业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生产的电力。(《循环经济促进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电监会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电监会华北监管局等18家派出机构、资质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共24家单位。比2010年决算减少了1家,即中国电力报社。2011年中国电力报社列入中央首批转企改制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2011年12月20日办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属于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电监会2011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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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次 |
|
1 |
栏次 |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22,731.31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0 |
0.72 | |||||
二、事业收入 |
2 |
2,021.45 |
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11 |
34,931.59 | |||||
三、经营收入 |
3 |
2,896.06 |
三、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12 |
38.93 | |||||
四、其他收入 |
4 |
8,687.85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13 |
898.53 | |||||
|
5 |
|
五、其他支出 |
14 |
6.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6 |
36,336.68 |
本年支出合计 |
15 |
35,875.77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7 |
205.68 |
结余分配 |
16 |
479.77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8 |
5,338.95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17 |
5,525.77 | |||||
合计 |
9 |
41,881.31 |
合计 |
18 |
41,881.3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不含政府性基金)。 |
表2 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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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
合计 |
36,336.68 |
22,731.31 |
2,021.45 |
2,896.06 |
8,687.85 | ||||||
201 |
一般公用服务 |
0.72 |
|
|
|
0.72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0.72 |
|
|
|
0.72 | |||||
211 |
节能环保 |
3.00 |
|
|
|
3.00 | |||||
211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3.00 |
|
|
|
3.00 |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35,431.08 |
22,035.31 |
2,021.45 |
2,896.06 |
8,478.26 | |||||
21504 |
电力监管支出 |
35,426.08 |
22,035.31 |
2,021.45 |
2,896.06 |
8,473.26 | |||||
21506 |
安全生产监管 |
5.00 |
|
|
|
5.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5.87 |
696.00 |
|
|
199.87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5.87 |
696.00 |
|
|
199.8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602.97 |
440.00 |
|
|
162.97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2.53 |
20.00 |
|
|
12.53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60.37 |
236.00 |
|
|
24.37 | |||||
229 |
其他支出 |
6.00 |
|
|
|
6.00 | |||||
22999 |
其他支出 |
6.00 |
|
|
|
6.0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1栏=(2+3+4+5)栏。 |
表3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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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万元 |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经营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
合计 |
35,875.77 |
20,806.86 |
12,206.24 |
2,862.68 | |||
201 |
一般公用服务 |
0.72 |
|
0.72 |
| ||
20110 |
人力资源事务 |
0.72 |
|
0.72 |
|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34,931.59 |
19,908.33 |
12,160.59 |
2,862.68 | ||
21504 |
电力监管支出 |
34,923.59 |
19,908.33 |
12,152.59 |
2,862.68 | ||
21506 |
安全生产监管 |
8.00 |
|
8.00 |
| ||
218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38.93 |
|
38.93 |
| ||
21803 |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
38.93 |
|
38.93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98.53 |
898.53 |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98.53 |
898.53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98.61 |
598.61 |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37.05 |
37.05 |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62.87 |
262.87 |
|
| ||
229 |
其他支出 |
6.00 |
|
6.00 |
| ||
22999 |
其他支出 |
6.00 |
|
6.00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1栏=(2+3+4)栏。 |
表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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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22,748.29 |
10,556.77 |
12,191.52 | ||||||
215 |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22,010.7 |
9,858.11 |
12,152.59 | |||||
21504 |
电力监管支出 |
22,010.7 |
9,858.11 |
12,152.59 | |||||
2150404 |
电力监管 |
10,053.8 |
|
10,053.8 | |||||
2150405 |
电力稽查 |
729.34 |
|
729.34 | |||||
2150406 |
争议调解 |
95.98 |
|
95.98 | |||||
2150407 |
安全事故调查 |
1,019.57 |
|
1,019.57 | |||||
2150408 |
电力市场建设 |
102.48 |
|
102.48 | |||||
2150409 |
电力输送改革试点 |
100.08 |
|
100.08 | |||||
2150450 |
事业运行 |
9,858.11 |
9,858.11 |
| |||||
2150499 |
其他电力监管支出 |
51.35 |
|
51.35 | |||||
218 |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38.93 |
|
38.93 | |||||
21803 |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 |
38.93 |
|
38.93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98.66 |
698.66 |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698.66 |
698.66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35.64 |
435.64 |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24.52 |
24.52 |
|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238.5 |
238.5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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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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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支出情况。1栏=(2+3)栏。 说明:电监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表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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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2011年决算数 |
2012年预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1,164.25 |
112.16 |
968.47 |
83.62 |
1,209 |
181.61 |
942.02 |
85.37 |
注: 1.“2011年决算数”指“三公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2.“2012年预算数”指“三公经费”2012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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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电监会201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1、收入总计41,881.31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22,731.31万元,事业收入2,021.45万元,经营收入2,896.06万元,其他收入8,687.8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05.6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338.95万元。
2、支出合计41,881.3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72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34,931.59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类)支出38.93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898.53万元,其他支出(类)支出6万元,结余分配479.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25.77万元。
二、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说明
电监会2011年度公共预算收入36,336.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31.31万元,占62.56%;事业收入2,021.45万元,占5.56%;经营收入2,896.06万元,占7.97%;其他收入8,687.85万元,占23.91%。
三、2011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说明
电监会2011年度公共预算支出35,87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06.86万元,占58%;项目支出12,206.24万元,占34.02%;经营支出2,862.68万元,占7.9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用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0.72万元,其中,政府特殊津贴(项)0.72万元。
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电力监管支出(款)34,923.59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款)8万元。
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类)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款)38.9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898.5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598.61万元;提租补贴(项)37.05万元;购房补贴(项)262.87万元。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6万元。
四、2011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说明
2011年电监会财政拨款支出22,748.29万元。其中:
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22,010.7万元,比2010年度决算增加1,481.36万元,增长7.2%。其中,电力监管支出(款)比2010年度决算增加1,481.36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根据中编办批复,电监会增加新疆电监办,同时增加电监会系统人员编制135人。其中:
电力监管(项)10,053.80万元,电力稽查(项)729.34万元,争议调解(项)95.98万元,安全事故调查(项)1,019.57万元,电力市场建设(项)102.48万元,电力输送改革试点(项)100.08万元,事业运行(项)9,858.11万元,其他电力监管支出(项)51.35万元。
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类)38.93万元,比2010年度决算减少136.61万元,减少77.8%。其中:
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款)38.93万元,比2010年度减少85.75万元,减少68.8%。减少原因大部分工作任务已完成,部分工作延至2011年完成。
党政机关恢复重建(款)2011年度决算0万元,比2010年度决算减少50.86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工作任务已完成。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98.66万元,比2010年度决算减少169.04万元,减少19.5%。其中:住房公积金(项)435.64万元,比2010年度决算增加26.1万元,增加6.6%;提租补贴(项)24.52万元,比2010年度增加0.14,增加了0.57%。上述两项增加原因:根据中编办批复,增机构增人员;购房补贴(项)238.5万元,比2010年度决算减少195.28万元。减少原因:历史遗留问题已经解决,需求减少。
汇总2011年电监会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护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为14,428.74万元,比2010年增加105.09万元。增加原因:根据中编办批复,电监会增加新疆电监办,同时增加电监会系统人员编制135人,相应影响行政经费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1年电监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164.25万元,比2011年预算数减少44.75万元,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201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1.61万元,决算数为112.16万元,减少69.45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会机关及所属机构出国团组18个、40人次。
开支内容包括:参加国际能源及能源监管会议;大湄公河次区域电力合作及相关业务交流;风电并网安全监管业务考察、供电及能效监管业务考察;赴港澳年度业务交流及专业培训等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42.02万元,决算数为968.47万元,增加26.45万元。增加原因:新成立的派出机构购置专项业务用车。
(1)车辆购置费支出127.13万元,其中,报废处置并更新公务用车一辆,边远地区派出机构购置专项业务用车一辆。
(2)车辆运行费支出841.34万元。电监会系统一般公务用车及专项业务用车共63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及电力监管专项业务检查,包括电力安全检查、供电服务检查、电力稽查、申诉投诉案件调查等工作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运行支出。
3、公务接待费,2011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5.37,决算数为83.62万元,减少1.7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一般公用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会机关人员政府特殊津贴。
(八)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 指用于电力监管事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电力监管、电力稽查、电力争议调解、安全事故调查、电力市场建设、电力输送改革试点、事业运行、其他电力监管支出等。
电力监管(款):反映电力监管业务支出。
电力稽查(款):反映电力稽查业务支出。
电力争议调解(款):反映电力纠纷调解处理支出。
安全事故调查(款):反映电力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支出。
电力市场建设(款):反映电力市场建设支出。
电力输送改革试点(款):反映电力输送方式改革试点支出。
事业运行(款):指电监会及所属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转支出的基本支出。
其他电力监管支出(款):指用于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电力监管方面的支出。
(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类)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款):指“5.12”汶川地震之后,用于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安全信息化系统恢复重建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超过12%。
提租补贴: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职工因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人均标准90元/月。
购房补贴: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自1998年停止实物分房后,对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的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目前,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等方面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办公用房维修租赁、执法部门办案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