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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独生子女津贴不征税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12: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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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6月4日电(记者 杨迪) 6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通过官网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时表示,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

  网友提问:公司每月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20元的独生子女津贴(三优费),请问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国税总局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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