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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作者:佚名,原题:《马叙伦》
马叙伦(1885年4月27日至1970年5月4日),字夷初,浙江杭州人,中国民主促进会主要创始人之一。
辛亥革命前,受孙中山先生革命活动的影响,参加了柳亚子等发起组织的“南社”。1911年夏,东渡日本,经章太炎介绍加入了同盟会,回国不久,武昌起义暴发,他在浙江参与筹办民团,准备响应,曾被邀担任浙江都督府秘书,后又在上海办《大共和日报》,任总编辑。1913年到北京,先后在北京医学专门学校和北京大学执教。“五·四”运动时,积极支持学生的爱国运动,并担任北大教职员会和北京中等以上学校的教职员联合会书记和主席。1921年参与发起并领导了北京大中小学教师向军政府“索薪”运动,6月3日到总统府请愿,被毒打受伤。旋回杭州,先后任浙江第一师范校长及浙江省教育厅长。北京政府改组后,他两次担任教育部次长并曾代理教育部部务。抗日战争期间,因贫病交迫蛰居上海,更名邹华孙,专事著述。抗战胜利后,积极投入爱国民主运动。1945年12月与上海文化、工商界的部分进步知识分子和爱国民主人士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民主促进会,并为主要负责人。翌年5月,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成立,当选为常务理事。6月23日作为上海人民和平请愿团团长,率团赴南京呼吁和平,在南京下关车站遭国民党特务暴徒殴打,身受重伤,这就是“下关惨案”。1947年冬,由于白色恐怖严重,由上海转移至香港,后转抵东北解放区。1949年2月进入北平,参加筹备并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部长,高等教育部部长,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席等职。并当选为第一、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至三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委员,第四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第一、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三届中央理事会主席,第四、五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马叙伦还是著名的文字学家和书法家,著述甚丰。《说文解字六书疏征》计三十卷二百四十万字,在我国文字学研究中享有突出的地位。
来源:民进中央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