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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30日讯 今年四月是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今天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税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
宋兰说,近些年来,通过不断更新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健全服务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中难免出现纳税人不满意甚至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为此,2010年1月,我们制定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规定了纳税人投诉的范围、渠道以及我们内部处理的程序。
宋兰介绍说,在申报纳税过程中,如果遇到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按照这个办法的规定,采取书面投诉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等口头投诉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部门投诉,我们一定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处理。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及时查找和纠正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宋兰接下来说,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8497件,绝大部分都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回复了纳税人。2011年纳税人投诉总量比上年减少了2039件,同比下降了19.4%。这说明,在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税务机关的工作有了一些改进。
最后宋兰说道,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从投诉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办税服务和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分别占投诉总量的48.1%和30.3%。这也说明,我们办税服务的效率和规范执法的状况,依然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求。这里既有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也有办税流程复杂、审批手续繁琐的问题,还有政策不够明确、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为此,我们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税手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收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