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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在北京团全体会议上介绍,2011年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案件42.03万件,北京法官全年人均结案157.3件,是全国法官人均结案的近三倍。同时审判效率和质量居全国法院前列。
池强介绍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没有一件因事实证据问题不核准。北京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占全国知识产权案件的22.3%,“由于北京法院的独立管辖,有一些国家组织机构在北京,属于专属管辖,所以我们知识产权案件是比较多的,新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也是增多的。”
【建议】
民事立案审查功能应加强
池强对法院工作提出两个建议。首先是完善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程序。
据介绍,北京市各级法院去年收了41万件,其中民事案件占30万件。但是民事案件立案条件却是20年前制定的,一是立案的时候只审查原告提供的书面材料,不与被告见面。所以在立案以后,有些案件发现是假案,或者是找不到当事人,或者是把矛盾激化了;二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起诉后,法院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7天的立案期不够,一些鉴定、查询都做不了。”池强说,法院审判质量的提高,重要在立案;立案解决不好,可能消化不良,也可能带来一些根本在法院解决不了的矛盾。立案阶段矛盾分流化功能亟待加强,诉讼不是解决矛盾的唯一渠道,而且终审有一些问题不能终局。
池强说,当事人到法院来打官司的时候情绪比较激烈,但是纠纷在初始阶段最容易被化解。“去年我们在立案前的诉讼服务、立案审查阶段,化解了5.8万件案子。”他建议加强立案的审查功能,让官司提前化解。
刑事被害人救助应当完善
池强介绍,近三年全市各级法院共救助刑事被害人91人,救助资金达到329万元,对维护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目前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法院来判定救助谁不太合适,二是救助资金的来源主要是信访救助金,国家没有专门建立司法救助资金,同时救助数额普遍偏低,与被害人的需求差距较大,难以实现司法救助的目的。
池强建议将刑事被害人的救助纳入法律规定,明确规定资金来源、资金管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事项。
【声音】
行政和解率过高是“慷财政之慨”
在分组讨论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社会服务部副部长张庆伟建议,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最高检的报告中提到,去年打击贪污贿赂犯罪1.84万件,对4217名行贿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行贿和受贿两个案件追究人员数量来说,是不成比例的,应加大对行贿的打击力度,让该受到追究的人受到追究,铲除腐败的土壤。”
张庆伟还建议,检察院要加大对民事诉讼的监督。不仅要监督判决结果,更要加强监督诉讼过程,要解决目前行政和解率过高的问题。最高法院报告里提到行政案件一审和解率达到了48%,张庆伟代表指出,“和解率太高是不合理的,结果就是该追究的受不到追究,错误执法行为得不到纠正,这对监督政府工作很不利。另外,行政和解肯定涉及赔偿,用财政的钱买这种和解,本身就是慷财政之慨。”
司法机关可购社会服务减负担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委社工委书记宋贵伦表示,法院、检察院负担很重,一方面应尽量创造条件,增加编制,但完全靠扩编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此建议将法学会扩大,改成法律法学工作者联合会,把公检法退下来的老同志纳入到社会组织当中来。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渠道,来减轻司法机关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