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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 推进“人工岛”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3日 09: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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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泉州电 (刘益清)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日前获国务院正式批准,成为“国字号”台商投资区,准予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

  泉州台商投资区隶属泉州中心城区“一湾两翼三带”城市空间布局中的环泉州湾区域。1996年,泉州开始筹划建设台商投资区,2010年3月,福建省政府批准成立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正式挂牌。今年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正式批复设立泉州台商投资区,要求把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成海峡西岸中部台商投资集聚区。

  随着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不断升温,招商引资成效开始显现。截至目前,已有台湾晋亿实业和天岗精密设备项目落地;与7家台资企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或意向书,总投资达27.75亿美元;储存了近20个优质台资项目,总投资近50亿美元。

  据介绍,泉州台商投资区将按照建设成为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台合作交流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努力构筑大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跟进的产业体系,重点培育绿色智能交通、风电装备制造、光电信息、上市企业创业园、现代高端服务等五大百亿集群。另外,积极推进秀涂码头“人工岛”建设,规划建设闽南地区最大的保税物流港区。

热词:

  • 台资项目
  • 集聚区
  • 先进制造业
  • 城市空间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