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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宝马男"肇事被刑拘 经查非人大代表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 13: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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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截图

        CNTV消息(本台记者祝娟北京报道)近日,一条题为“我是人大代表!我可以再花一辆宝马的钱弄死你”的微博在网上引发疯狂转载,该微博称,2011年10月14日上午,江苏南通师范第二附属小学校门口,一位不服交通指挥的宝马车主对交警说:“我是人大代表!我可以再花一辆宝马的钱弄死你!”。对此,本台记者1月17日上午从江苏南通相关部门获悉,肇事宝马车主秦某已于案发当天被刑拘,其并非“人大代表”而是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政协委员,事后,已被取消政协委员资格。

        事件回顾

        10月15日,有网友在江苏南通某贴吧爆料称,14日早上8点多,一个中年人开着牌号为1N986的宝马经过通师二附幼儿园门口,车轮轧到了路人的脚。交警让其出示驾照并陪伤者去医院检查,此人不服处理而且态度蛮横,还嚷着:“我是人民代表”,并指着交警的鼻子说“我记住你了”等等。“由于当时道路拥挤不堪,交警腾出一条路让他靠边停车,他竟然开车逃逸了。”

        截至当晚,该帖点击量已超6000次。肇事男子身份也被网友人肉出来,“通州区政协委员秦建东,平潮东鑫重工老板。”网帖回复中还附带了秦某联系方式及违章记录等信息。

        后续处理

        1月17日上午,本台记者联系江苏南通崇川公安分局得知,肇事宝马车主秦某为当地一企业总经理,南通市通州区政协委员,并非人大代表。事发当天,公安机关将秦某抓获,并按照相关处罚条例对其处以了7天刑事拘留,并责令秦某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

        对于秦某南通政协委员身份,南通市通州区政协相关负责人回应本台记者表示,事发后,通州区政协根据南通市交警部门的处理意见,协商讨论后已取消其政协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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