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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美诉陈晓案”看商业禁止条款的弹性与死角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19: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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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陈晓案值得双方认真地打下去。这样的重视是有价值的,通过这个案件,明确了商业禁止条例的免责边界;将来的某个案件,我们会明确另一种商业精神在司法实践中的标准。久而久之,我们的企业和企业人之间的契约精神成本才不会那么高,我们的商业环境才会更纯净。

  中广网北京1月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天备受关注的国美起诉前董事会主席陈晓的案件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审。去年3月10日,陈晓辞去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职务。原本以为国美内斗将风平浪静。然而,5月国内某财经媒体一篇对陈晓专访的文章见报后,再次让国美陷入风口浪尖。这篇报道提及,陈晓爆出国美财务制度诸多漏洞,以及国美卖场经营模式将大量成本转嫁消费者。虽然报道一出,陈晓立即声明否认和免责。但是,不依不饶的国美还是一纸诉状将陈晓告上法庭。

  现场直击:1000万的“封口费”

  国美为什么执意要告陈晓呢?真相直到今天上午法庭上,双方开兵见仗才见分晓:媒体刊登所谓陈晓的言论,不仅让国美的股价和名声受累,更重要的是:双方签署了一份价值1000万的商业禁止性条款。其中就包括,限制陈晓不得泄露有关国美公司任何商业机密,不得做出有损国美形象的言论,以及不得进入相关领域和竞争对手处任职等。在这次国美控股执行董事邹晓春甚至亲自出庭,并且称“1000万说白了就是封口费。”

  如此昂贵的封口费,陈晓方面当然不会轻易妥协。在庭审中,他们一边质疑国美控股的注册地在百慕大,且1000万是其子公司国美电器支付;另一反面,坚决否认接受过记者采访,说媒体记者仅仅是根据与陈晓无任何主题的聊天内容,自行推断甚至是编造出稿件。近三个小时的庭审,双方在陈述事实和举证质证环节不断拉锯,最终,法庭宣布双方继续收集证据,延期一周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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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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