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图文 >

国家测绘局:无资质单位不得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5日 18: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CCTV.com - ERROR

瀵逛笉璧凤紝鍙兘鏄綉缁滃師鍥犳垨鏃犳椤甸潰锛岃绋嶅悗灏濊瘯銆

  中新网1月5日 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2年2月1日起,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

  《通知》分别对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使用地图、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外资进入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互联网地图服务境外链接、网上登载实景影像地图送审等情况进行了规定。

  《通知》要求,自2012年2月1日起,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一律不得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已提出申请、在审批过程中的单位,在取得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前,不得提供新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对于无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约谈、曝光,并依法给予限期整改直至停止互联网地图服务等处罚。

  《通知》指出,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利用技术手段开展互联网网站的日常筛查,每季度末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报送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筛查情况。要完善互联网地图服务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及时处理公众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投诉举报。

热词:

  • 地图服务
  • 通知
  • 资质
  • 互联网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