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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娄底电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电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在年内全面完成农电体制改革任务,该局农电体制改革工作由此全面启动。
《指导意见》指出,农电体制改革务必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在组建农电服务公司过程中农电员工队伍稳定;确保电费回收不受影响;确保农电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农电服务事故;确保年底前与全部农电员工签订劳动合同,100%为农电员工办理养老、工伤和医疗三项保险。
为了推动农电体改的顺利进行,该局在《指导意见》中还推出“五大举措”力促“五个确保”。
一是把农电体改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农电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市、区)电力局相应成立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是按照省公司统一部署,组建以各县(市、区)电力局多经公司出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明确了公司的责、权、利,及与县电力局的关系;
三是对现有农电工实行全员解聘,农电服务公司参照供电所定编、定岗要求,重新聘用上岗,统称为农电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农电机构严格按编制用工,供电所人员优先在电力职工中选派,其余部分在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在职(岗)供电所管理电工、专职电工和在供电所连续2年及以上、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临时工中择优聘用。农电员工实行动态管理的用工制度,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上岗的用工机制。该局还对未予聘用人员有关经济补偿做了明确规定;
四是规范了人员招聘的条件及考试程序,强调了考试纪律,凡有亲属参加考试考核的各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及职工必须自觉回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落聘人员,有义务做好亲属思想稳定工作;
五是明确了体制改革实施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10月份,宣传发动、招聘人员申请及资格审查,完成供电所正、副所长聘用等工作;第二阶段在11月15日前完成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11月30日前完成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考试、考核及择优聘用;第三阶段为12月1日至月20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落聘人员经济补偿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此前在8月上旬,娄底电业局还启动了农配网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此举意在提升农村电能质量,提升电力优质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据分析,农配网低电压用户较多,发生低电压的时段具有较强规律性,主要发生在每年的冬季和夏季,以及用电高峰期的中午、晚上等时段。出现低电压后,往往居民用粉碎机、碾米机启动困难甚至无法启动,部分家用电器无法正常使用。
农配网低电压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两步走计划,即第一步在今年十月中旬前,各县局重点完成五个低电压比较严重的台区的台区改造,第二步将余下的低电压台区纳入农网升级改造计划中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