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归来】:最近热议的药家鑫案、李昌奎案,有批评认为是媒体引导舆论,妨碍司法公正。你觉得媒体有没有超越自己的操守边界?
【刘畅】:对所谓的媒体审判,有时候是因为单方面传达利益冲突。其实这一问题在媒体争论已久,前几天北京电视台的一期节目,一个律师能够带着他的当事人来谴责另外没有出场的一个人,我很惊讶。这个事件对一个媒体来说是操守上的重大失误,因为你没有给对方平等的说话机会。一方面,我们不断强调媒体要关注司法公正。而司法方面,有人说媒体总是批评,让百姓对司法没有信心。其实司法让老百姓有信心,不是媒体营造的,是司法自身让人信任。司法人员应该精英化,判决应该让人感到司法公正理念。但有的司法人员觉得,媒体的关是用一种公众狂欢的方法,非得判一个人死刑。
【记者归来】:你是说李昌奎案。
【刘畅】:对,在这方面我曾经写过一个文章《舆论监督不是司法进步的障碍》,最高法曾经出过一个司法解释,发现媒体明显倾向性的时候,法院可以对媒体采取什么办法。我觉得那是不公正的,媒体是让社会公开和透明起来的方式。
【记者归来】:假如媒体真的影响了司法判决,谁去监督媒体?
【刘畅】:有一个名言,叫“真正的新闻检查者,是新闻记者内心的希望和敬畏”,这也是我强调媒体要建立自己职业伦理和职业道德底线之所在。媒体应该有自省的能力,媒体之间也应该能互相纠正。当一个媒体报道出现偏颇、试图以某种强烈倾向去影响司法判决时,其他媒体可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