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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拘22人 涉区议会选举“种票”舞弊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5日 09: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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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12月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廉政公署日前采取代号“浪花”行动,拘捕22名今届区议会选举的登记选民,怀疑他们在今年区议会油尖旺区京士柏选区的选举中,涉嫌触犯“种票”罪行,其中6人均讹称居于旺角烟厂街一幢大厦同一个单位,而且有投票,昨日(4日)已被廉署落案起诉在选举中投票作出舞弊行为,今日(星期一)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在有关选举中胜出的梁伟权表示,欢迎廉署将事件查个水落石出。

  今届区议会选举选情最激烈的油尖旺区京士柏选区总共有5名候选人,其中3人各得100多票,报称独立人士的梁伟权和民协的林健文取得过千票,最后梁伟权以2票之差险胜民协的林健文。被捕者涉虚报地址登记 廉署于早前接获投诉,指称有人就有关区议会油尖旺区京士柏选区的选举中涉嫌“种票”,遂展开调查,在掌握线索后,于上星期五(2日)展开代号“浪花”行动,先后拘捕22人,他们全为有关区议会选举的登记选民。廉署调查显示,被捕人士涉嫌向选举事务处的选举事务主任,提供虚假住址数据登记为选民。

  根据经划线的选民登记册显示,在22名被捕人士中,其中20名曾于2011年11月6日的区议会选举中投票。他们涉嫌在选举中触犯有关投票的舞弊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是次被廉署正式起诉的6名被告分别为:何振辉(45岁),电影放映员;陈美斯(38岁),经理;刘静琪(39岁),自雇人士;黄家健(34岁),厨师;李海琪(21岁),接待员;及冯嘉麟(34岁),电气技工。他们各被控以一项罪名,即作出关于在选举中投票的舞弊行为,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6(1)(b)(i)条。

  控罪指该6人涉嫌于今年11月6日,在2011年油尖旺区议会选举(京士柏选区)中作出舞弊行为,即向选举事务主任提供虚假数据,在正式选民登记册中讹称旺角烟厂街一幢大厦的一个单位是他们的现时住址,而其后在上述选举中投票。

  廉署表示,选举事务处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有关调查工作仍继续进行。

  落败的林健文昨日赞扬廉署行动迅速,称自己上星期曾向选举事务处及廉政公署投诉及提供数据,今次廉署的行动显示他的举报并非毫无理据,现正研究是否作出选举呈请:“我只是输2票,如果能够证实真的存在种票情况而数目多过2票,就已构成足够理据申请选举无效。”

  在选举中胜出的梁伟权在响应时表示,自己对“偷鸡摸狗”的不法行为最反感,他早前亦发现怀疑种票个案及已向警方举报,而廉署并无邀请他协助调查,又指自己“有冇做过自己知”,故没有丝毫的担心,批评外界有一些报道“含沙射影”,对他很不公平,故无论最后是否需重选,他都欢迎廉署将事件查个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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