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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代表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近日在韩国釜山举办第四届援助成效高层论坛,其间敦促中国签署一个约束性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协议,也就是中国的对外援助要遵守它们主导制定的规则和标准——对外援助附加民主、自由和人权条件。对此,新华通讯社2日发表述评指出,中国的对外援助不接受西方标准。
述评说,中国一贯奉行“无条件援助”原则。中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断加大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援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后者实现经济社会的进步。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对外提供援助金额达2562.9亿元人民币。然而,西方一些国家将援助重点放在受援国的“政治发展”,推动受援国施行所谓的“良治”,促进实现西方式的民主和自由。
述评指出,中国一直奉行“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中国不会把自己的价值观念、社会制度、政治体制、意识形态等强加于人,当然也没有任何义务和责任接受西方以其价值理念制定的对外援助规则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