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编者注:本文原载于国新办网站,时间为2009年4月15日,转载仅为提供资料。
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4月14日,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就此接受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专访。
王晨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一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体现了中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坚定决心和努力方向。
王晨表示,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联合国大会1993年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的要求。中国制定这项计划遵循了依法、全面和务实推进三项基本原则。中国政府还专门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王晨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了由温饱不足到小康生活的历史性飞跃,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了巨大改善。可以说,当前是中国历史上人权状况最好的时期。不过,王晨也表示,中国的人权发展还面临诸多挑战,人民对促进和保护人权有着很高的期待和强烈的要求。因此,只要认真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国的人权事业必将得到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