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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11月18日电(记者茆雷磊)香港特区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选举港九各区议会界别分组及新界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从18日开始,将在11月24日结束。
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表示,获提名人士必须是任期自2012年1月1日开始的直选区议员。提名表格须最少由5名已登记为有关的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而最近当选的特区第四届区议会直选区议员已自动登记为相应的区议会界别分组投票人。如果有直选区议员此前已在新一届选委会选举非区议会界别分组提名阶段提名其他人士,则不可在区议会界别分组阶段再提名候选人。如直选区议员已在非区议会界别分组获提名为候选人,也不可在区议会界别分组接受提名。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内亲自将已填妥的提名表格及1000港元选举押金送交选举主任。
根据安排,香港特区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的提名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其中非区议会界别分组的提名期为11月8日至11月15日,特区政府选举管理委员会在这一阶段共接获1451份提名表格,比上届多200多份。在第二阶段提名即区议会界别分组提名截止后,如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配予该界别分组的选委会委员人数,将进行投票选举。投票定于12月11日进行。新一届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正式产生后,将于2012年3月25日进行新一任行政长官选举。
香港特区现届选举委员会由4个界别的38个界别分组共800名委员组成。根据香港2012年政改方案,特区新一届行政长官选委会的人数将由800人增至1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