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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2日电(记者吕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12日表示,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重在切断“医”与“药”之间的利益关系。“医”不仅指医疗机构,也包括医生。
钟东波12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医药分开”并不是把“机构”分开,更重要的是“机制”分开。所有医疗行为最后都要落实到每个医生,所以对医疗机构的激励机制理顺之后,对医生的激励机制的理顺也很重要。医生的薪酬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对处方行为的监管,对于医药分开也很关键。
据钟东波介绍,目前医药分开基本上有四个模式。一是支付方式改革,就是推进按病种付费、人头付费和总额预付的改革。在改变支付方式的情况下,药品从医院的利润源变成了成本,医院自身就要想办法规范用药行为,在看好病的情况下尽可能控制费用;二是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的费用收入跟医疗机构本身利益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医院开始根据医疗常规、病人病情来使用药物;三是把医院的药房独立出来,这样药品的差价收入由政府统筹来还补给医院;四是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这种情况下,药品的使用跟医院的收入没有关系。对原来用药品加成弥补的医疗服务亏损,通过调价或者财政补助来弥补。
钟东波说,下一步要对不同模式利弊得失、适用条件进行总结评估,推出在全国相对比较可行的方式。我们国家现在在发展基本医疗保障,医保对医院有调控制约作用。在此背景下,推行医药分开比较好的方式,可能是支付方式改革,因为支付方式改革可以同步解决两个主体,即医院和医生的激励机制,对于医院来讲是控制成本,对于医生来讲滥用药会增加医院的成本,医院也会对医生的行为加以规范控制。
他说,我们国家各地情况差异很大,难以全国一刀切推进一种模式,应当允许多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