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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水污法今起实施 严厉程度创史上之最
今日起,《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因为有主要负责人治污不力将“下课”、库区网箱养鱼最高罚10万等一系列保护水环境的严厉举措,因此这也被称为重庆市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水污法。
库区网箱养鱼最高可罚10万
为保住三峡一库清水,《条例》规定禁止在三峡水库175米淹没区内从事网箱养殖。如果向库区流域水体投放化肥、粪便、动物尸体(肢体、内脏)、动物源性饲料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生养殖,或者在三峡水库175米淹没区内从事网箱养殖的,由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此外,当严重干旱天气持续时,河流的自净能力下降,政府可以要求排污企业限产或者停产。如果被要求停产企业继续河水中排污,政府可以直接对企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主要负责人治污不力将“下课”
《条例》对治污主要责任人职责进行强化,其中规定,水环境质量下降和重大水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警告、记过,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撤职处分。
而拖欠环保罚款逾期迟迟不支付的环保老赖也将面临强制执行。《条例》规定,违法排污行为拒不改正的,可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额度按日累加处罚,并对违法排污单位主要负责人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对企业造成污染迟迟不治理,可由作出责令整改决定的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代为治理。所需治污费用由整改义务人在限期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作出代为治理决定的主管部门责令缴纳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首席记者 袁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