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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警方“清网行动”清出一在监犯老案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20: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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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成都9月21日电(刘培方 马俊波)记者21日从四川彭山警方获悉,遂宁市大英县籍人士黄泽良9年前以假名在湖北诈骗获刑13年并入监,如今,黄又涉嫌另一宗诈骗旧案,被四川警方“清网行动”由湖北某监狱押解回川。

  据彭山警方通报,该案犯罪嫌疑人黄泽良,籍贯大英县蓬莱镇兴隆村9组。2000年11月1日,黄泽良持伪造的“李玉明”假身份证、假驾驶证,伙同侯某某(已处理)在彭山县与当地一洗涤剂厂签订货物运输协议。随后,黄按照合同约定将价值5万余元的1232件洗衣粉运往铜粱县,不料在途中,货物去向杳无音信。

  彭山警方当时接报后,就案情着手调查,认定黄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001年1月将黄泽良列为网上逃犯。今年,公安部在全国开展“清网”行动,彭山警方把黄泽良案列为重点“清网”对象,并多次前往黄泽良的老家,深挖细查。

  通过深挖细查,办案民警获悉黄泽良曾以“黄漫”假名在湖北省同样因合同诈骗犯案,被当地法院判刑13年并入监服刑。随后,四川警方便奔赴千里之外的湖北,协调将其押解回籍,将再度受审。

  原来,“黄漫”在湖北犯案入监前,他就在四川已有案底。四川警方透露:“但是,黄不顾案底在身,他仍然以同样的犯罪方式,于2001年、2002年间先后诈骗了川渝鄂多家货运公司,诈骗物资价值高达87.8万余元人民币。”

  2002年8月,黄泽良以“黄漫”的假名被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警方查实,以“黄漫”假名在湖北某监狱服刑的黄泽良,在法院审理他的案件时,其未向公安机关和法院交待他在四川作案时的案情,完全属于“清网”对象。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泽良已被彭山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邢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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