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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杭民
据9月1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17日凌晨,湖北省纪委公布了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县巡视期间费用问题的调查结果:秭归县为巡视组开支总额为114451元。
之前媒体披露的80余万元的巡视组账单,如今湖北省纪委终于有了一个权威的说法:据调查,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共9人,4月12日至5月9日在秭归县巡视。其间,秭归县为巡视组开支住宿费18180元(不含巡视组按出差标准结算的住宿费用)、餐饮生活费57200元、办公用品费用9900元、外出考察费用29171元。网上所传“80万元账单”包含当地其他方面开支,当地以巡视组名义报销其他费用的行为是错误的,湖北省纪委已责成当地调查处理。
80余万元的账单,几天后“厘清”到了11余万元,是不是已经令不少人如释重负了呢?可在百姓看来,一个巡视组11余万元的开支,也是一笔天价的费用,他们是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巡视,是节约还是铺张?老百姓心里自有一杆秤。事实上,湖北省纪委公布的调查结果令我们大吃一惊的显然是,秭归县为巡视组开支11余万元,难道是符合巡视规定的吗?巡视组的巡视费用,怎么能由地方买单呢?
2009年1月,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新华网独家专访时专门提到了巡视制度。她指出,实践证明,巡视制度是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体现了上对下的监督。一些地方领导班子的问题,特别是“一把手”的问题,一些大案要案如陈良宇的案件线索,都是通过巡视发现的。巡视组下去后,所有经费自理,在这方面没有利益相关的问题。巡视组深入到一个地方,广泛听取意见,会得到大家反映的很多情况,巡视工作成果充分加以运用,就会起到好的作用。
巡视制度是一种党内监督制度,但如果巡视组在地方巡视期间,其费用都是地方来开支,吃人家的,喝人家的,这样的监督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这样不清不楚的“利益相关”局面,能得出一个公正、客观的巡视结果吗?所以,马馼强调的是:巡视组下去后,所有经费自理,在这方面没有利益相关的问题。秭归县“巡视组账单”事件显然是违规之举。巡视组自己首先不正了,又如何监督地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又如何监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又如何去发现那些大案要案?
在我看来,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巡视期间,最严重的违规就是应自理的巡视费用却由地方开支,明显违反了中央纪委的明确规定。这样看来,秭归县“巡视组账单”事件远远没有终结,我们期待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并以此为戒、举一反三,看看“巡视组下去后,所有经费自理”的执行力到底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