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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决定 刘国中任副省长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17: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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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结束

  王宪魁作人事任职议案说明 刘国中任副省长

省长王宪魁作关于提请审议刘国中任职议案的说明。顾方纪 摄

刘国中作供职发言。顾方纪 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左)向刘国中颁发任命证书。顾方纪 摄

  东北网9月7日讯 (宋立群 黑龙江日报记者 刘伟 东北网记者 曹曦)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7日结束。会议决定任命刘国中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陈述涛分别主持两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东华、刘海生、符凤春,秘书长胡世英出席会议。

  省政府副省长于莎燕、徐广国,省法院院长张述元,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列席会议。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现场。顾方纪 摄

  会议听取了省长王宪魁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刘国中任职议案的说明。

  拟任职的刘国中作了供职发言。

  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杜家毫辞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名单,并颁发了任命证书。

责任编辑:朱心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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