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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正当利益得以实现,使千万个家庭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个法援人最高的价值追求——王学法
王学法,男,汉族,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现任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曾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北京市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北京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所在单位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等部市级荣誉30余次。
作为首都法律援助工作的开拓者,王学法同志明确法律援助“两个服务”新理念,开创便捷“一站式”服务措施,建立了贯穿接待、受理、审查、指派、办案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他注重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形成了工伤、刑事辩护等领域的专业法律援助律师团队,推广实施“点援制”,有力提升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在他的领导下,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120万人次,为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万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成功办理“王益受贿案”、“前门大街杀人案”、“央视大火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妥善处置河北曲阳180名农民工、7省市76名农民工、河南南召48名农民工等多起集体讨薪案件,在全国“两会”、奥运、国庆等重大活动期间,及时有效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首都社会和谐稳定。
王学法同志常说:“法律援助就是要让正义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援助一个人,温暖一家人,振奋一群人。”他倡导“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工程”,对法律上已经得到援助,但是身体、心灵仍遭受创伤的人,进行回访,实行心理干预与辅导,帮助许多家庭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