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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星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志业主要事迹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11: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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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做农民工的朋友——王志业

    王志业,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星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新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自治区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秘书长等社会职务。曾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维权十大杰出律师”、“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两度被提名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大杰出律师”候选人。 王志业同志秉承律师职业道德,始终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了一名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他经常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宣传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代理农民工维权案件800余件。他走在职工维权工作前列,组织8家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方面的30名专业律师,成立了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职工维权工作部,设立了职工维权咨询热线,解答各民族职工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方面的咨询问题。在劳动仲裁委设立义务咨询法律援助接待点,积极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为农民工和困难职工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职工维权工作部成立至今,他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8件,带领工作部的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0件。 他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2008年,乌鲁木齐德汇大厦发生特大火灾,他参加市政府信访接待组接待信访达800余人次。2009年,新疆“7·5”事件后,他积极参与善后、辩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贡献了力量。

责任编辑: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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