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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芬,女,汉族,197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在禹州市教育局工作。
1995年4月,吴新芬通过书信结识了西藏军区边防军人王俊景,从此开始书信联系。1997年10月,王俊景在为驻地群众抢修高压线路时,不幸被高压电击中,失去双臂,高位致残。吴新芬得知消息后立即赶往成都军区总医院照料。
王俊景失去双臂,每次吃饭,吴新芬先让王俊景吃一口她再吃一口。在吴新芬的精心护理下,王俊景终于站了起来,还能用嘴咬住吴新芬给他特制的小棒编发手机短信、操作电脑等。
2002年8月,吴新芬和王俊景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婚后,为减轻部队的负担,王俊景回洛阳接受治疗,他们在医院附近租了一间简陋的房子,开始了8年简单而艰苦的生活。
吴新芬用真实而平凡的事迹感动着、激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她先后获得首届河南省“道德模范”、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等荣誉称号,并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