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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记者余晓洁 程卓)国务院新闻办14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评估报告》指出,我国妇女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保障,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中女干部的比例也在不断上升。
根据报告,十一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1.3%,全国政协女委员比例为17.7%。同时,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2009年全国村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1.5%和49.7%。
“妇女的就业权利和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得到保障。”报告写道,截至2010年10月,全国共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66.05亿元,帮助41.05万名城乡妇女创业。各地妇联开展的来料加工、手工编织项目,带动400多万名妇女就业。
统计显示,全国所有县和95%的乡(镇)设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中心。2010年,接受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的农村妇女人数分别为649万和87万,住院分娩率达96.7%。
两年来,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6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的设施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补助购置1822辆流动服务车,改善了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