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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中国网络电视台推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网上系列谈”活动,邀请国家发改委、司法部、文化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分别从经济、民主法治、文化、社会等方面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并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该活动由中宣部宣教局主办,中国网络电视台承办,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光明网、中青网等百家网站共同参与。
6月23日上午,中国网络电视台推出网上系列谈第四期,邀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司副司长王定华,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喜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高卫中做客中国网络电视台,围绕我国社会建设情况,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并回答网民的提问。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喜堂在与网友互动时,从五个方面介绍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快速发展。刘喜堂说,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中央提出以推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这个社会建设中,民政工作应当说是一个主题,近些年发展特别快,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社会救助事业在这方面就更加突出。
大家知道社会救助是基本民生的保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我们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这样的一些制度安排,在这些制度安排中,社会救助是专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现在我重点把社会救助事业近些年事业发展的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最近一个时期,社会救助事业取得的发展举世瞩目。首先,我们搭建了一个社会救助的制度框架。针对吃饭、传译这样的日常生活困难,1997年开始,国务院全面推行了城市低保制度,城市低保制度的推进,实际上从90年代初开始探索的,到1997年在全国全面推行,这项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从社会主义制度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因为过去我们的社会救助制度针对的主要是盲、聋、哑等群体,还有一部分,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我们有大量的经济结构调整中产生的失业、下岗的人员,他们的生活当时也缺乏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大力推进了最低生活保障程度,这项制度扩大了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使大量贫困人群能从政府层面享受到社会救助。
2007年开始我们就在全国普遍推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乡全覆盖。从2006年开始,我们又把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由农民内部互助供给向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这样做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明确了政府的责任。针对贫困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从2003年开始,我国开始探索行农村医疗救助试点,2005年开始,我们又推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到2008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实现了全面的建制,针对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民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建设部在城市实施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廉租住房救助制度,在农村开展了危旧房改造,从2007年开始,我们把城市的廉租住房制度从最低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延伸。
同时针对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群众,我们还探索建立了临时性的救助制度。目前这项制度已经在全国21个省份实施。可以说,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一个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这样的专项救助制度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新型救助制度这么一个框架已经形成。这是取得的第一项成绩。
第二,明确了政府的主体责任。过去我们谈到社会救助的时候,强调的有政府,但是也谈社会,更多的是说社会的多一些,在新型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中,我们在制度设计中,各项社会救助政策都要求地方政府负责,各级党委政府都把社会救助工作列为年度的工作重点,列为解决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事项、重点部署、重点督办。从中央开始,社会救助事业也被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进行部署。可以说普遍建立起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一个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
第三,规范了社会救助的实施程序,以公平、公开和公正为导向。近些年,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设得到加强,程序得到规范,形成以“县级审批、乡镇审核、社区落实”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社区评议和社区公示等居民家庭状况进行核查的一些环节成为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必须程序,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对社会救助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也都在不断加强。
第四,建立了分级负担的资金筹集机制。经过近些年的努力和运行,初步形成了以中央财政为主,地方财政为辅形成了共同负担的社会资金投入机制。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的城乡低保资金达到了634.5亿元,占资金总支出970亿元的65.4%;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09亿元,占医疗救助资金总的支出152亿元的71.7%,也就是说,资金的筹集主要是来自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对社会救助也有固定的财政投入,近几年,有些省份还建立了中央级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市县的固定比例关系。
第五,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保障。“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较快的五年,社会救助对象持续增加。2006年以来,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稳定在2200多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十一五”初的328万上升到550多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由不足500万人增加到5200多万人,初步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城乡医疗救助人次逐年攀升,2011年救助人次达到8139万人次。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低保的月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169.6元提高到2010年的251元,低保对象的月平均水平由2006年的84元提高到189元;农村低保年标准由年851元提高到1404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35元提高到74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水平由1608元提高到2951元,分散供养由1225年提高到2102元。
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在“十一五”期间我们的社会救助不断的提高。最后刘喜堂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法制化、科学化、专业化、人性化和信息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健全投资机制,努力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