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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细则出炉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21: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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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21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分别换函,确认试点开放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以及增加两岸空运直航客货运班次和航点等具体安排。这也意味着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可以在本月28日准时上路。那么赴台个人游需要准备什么手续?如何申办?请看详细报道。

    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开放时间为6月28日,开放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和厦门。

    要参与赴台个人游的大陆居民需提交以下手续:20岁以上的成年人,需提供财力证明。18岁以上的在读大学生,不需要提供财力证明。另外,大陆游客还需要提供一名在大陆的亲属作为紧急联系人。

    而所谓的财力证明,可以有三种形式,满足其一即可。第一种是房产证;第二种是2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第三种是55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2万元)以上的年薪证明。

    游客在办理入台证之前,可以到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协助办理手续的旅行社会将证明传真到台湾地接社,这样就完成了资质认证。

    在申请赴台签注时,游客应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办理台湾入境手续,需要委托本城市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经台湾有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向台湾相关机构申请、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目前,北京、上海、厦门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业务资质。

    另外,细则规定,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旅游,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非法滞留。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编辑:金月展

责任编辑: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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