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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台湾高等法院9号开庭审理陈水扁家庭涉及的二次金改案,传唤当初经办扁家承租“国泰”保管室的人员出庭,经办人员证实,扁家保管室租约有异常,租约并不完备。但是相关证据已经无从查找。
检方在二次金改案中指控,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指派胞兄吴景茂妻子陈俊英在“国泰”世华承租了两个保管室,将企业家贿款搬到保管室保管。台湾高等法院9号传唤前陈水扁办公室会计陈镇慧、前“国泰”世华经办保管室业务的两名工作人员出庭作证。
陈镇慧表示,曾多次在吴淑珍交代下,将钱存入保管室,保管室的金额最多时高达10多亿元新台币。每次把钱款存入后,她都向吴淑珍报告金额,吴淑珍会记帐。陈镇慧指出,保管室共有两间,她曾和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将钱从大保管室搬到小保管室。
前“国泰”世华经办保管室业务的两名工作人员在做证时表示,扁家成员的确在银行租用了两间保管室,也订立了租约,但租约并不完备,没有盖章。而且事后租约被高层取走,不知所踪。
前“国泰”金控副董事长蔡镇宇当天也出庭作证说,吴淑珍曾到“国泰”银行保管室参观,当天并未决定承租,直到两周后,高层告诉他,吴淑珍要介绍一位朋友承租保管室。此外,蔡镇宇表示,自己曾被招进陈水扁官邸,陈水扁交给他一个牛皮纸袋,告诉他里面是保管室的钥匙,请他代为处理保管室的东西。他认为整件事情不符合程序,后来委托陈水扁办公室人员交还牛皮纸袋,并转达了无法代为处理的意思。
编辑:林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