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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4日 2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今天全文发布,多项关乎国计民生的改革,有望取得实质性突破。尤其是“择机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成为各大媒体今天报道新闻时不约而同选用的标题。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阶梯电价”的猜测,这两年一直没有停止过。去年10月9号,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居民阶梯电价将划分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并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
目前,我国已有浙江、福建和四川等省份实施阶梯式电价。各地用电“起步价”不一样,其中浙江设为50度、四川设为60度。与国际相比,发达国家,像日本设为120度、韩国为100度。
此外,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也将扩大。同时,还将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商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编辑:石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