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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1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但迄今为止,进展都非常缓慢。难点到底在哪里?
作为我国最早尝试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圳市,可以说最有发言权。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孙福金:每个事业单位都是政府部门的一个腿,在传统财政体系下,甚至是单位的一个小金库,各种开销往往由事业单位来报销。
改革的难度不仅来自事业单位的政府主管部门,甚至事业单位内部,也对改革产生阻力。
这次改革中,经营型事业单位将被转为企业,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差别制待遇,这也就意味着,改革后,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在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将缩水近一半。
在2011年7月1日即将施行的《养老保险法》中,对事业单位养老制度的界定,都显得前后矛盾。《社会保险法》第10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也就是说,事业单位与机关单位属于同一个水平,但第13条又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根据这条,事业单位的待遇又同国有企业划上了等号。
编辑:林楠 马凌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