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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2日 18: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主要政策是:
——继续实施森林管护补助政策。对国有林,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管护费每亩每年5元。对集体林,属于国家级公益林的,由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每亩每年10元。
——完善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对森工企业和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单位负担的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并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对符合现行就业政策的国有林业单位代管的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解决这部分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完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对国有林业单位负担的教育、医疗卫生、公检法司经费及政府经费给予补助,并相应提高补助标准;为鼓励推进改革,对将国有林业单位承担的消防、环卫、街道等社会公益事业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省(区、市),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继续实行公益林建设投资补助政策。中央基本建设投资继续对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安排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每亩补助300元,封山育林每亩补助70元,飞播造林每亩补助120元。
——增加森林培育经营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对国有中幼林抚育每亩补助120元;中央基本建设投资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后备资源培育中的人工造林和森林改造培育每亩分别补助300元和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