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各地签下“军令状” 资金土地配套力保安居工程
在2月24日举行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住房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务院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订了2011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在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后,各地要早谋划、早动手,尽快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尽快落实资金和土地。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要尽早开工。
财政部门表示,将努力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切实加大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规模;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补助力度。省级财政也将加大投入力度,对财政困难市县给予倾斜。
“财政部门还将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表示。
在土地供应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比以往更加具体的用地供应管理目标,强调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包括2011年在内的整个“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部将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在房屋质量方面,住建部日前正式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列入2011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强调要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突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对于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不力的,一定要实行问责。”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国务院已经进一步细化了约谈问责的标准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