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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辽敏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1日 04: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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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白龙)最高人民法院与浙江省委今天在杭州联合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陈辽敏“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出席大会向陈辽敏颁发证书和奖章并讲话。

    陈辽敏现任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近4年来共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000余件,涉案标的额7亿多元,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缠诉上访。

    王胜俊在讲话中指出,陈辽敏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学习陈辽敏,就是要像她那样发扬光荣传统,永葆政治本色,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