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图文 >

秦皇岛“4.12”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6日 19: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新华网石家庄5月6日电(记者朱峰)记者6日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经过警方半个多月的连续侦办,查明秦皇岛抚宁“4.12”森林火灾系人为造成,村民杨某在干农活时点燃草堆,引燃山林。目前,杨某因涉嫌失火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12日11时左右,河北省抚宁县大新寨镇大石窟村集体林和渤海林场平市庄作业区发生重大火灾,直至4月19日,全部明火才被扑灭。在河北省公安厅的指导下,秦皇岛市公安局和抚宁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火灾案件的侦办工作。

  警方现已查明,4月12日上午,大石窟村村民杨某在自家农田干农活后“燎地边”,用耙子捣出四、五个三米左右长,四十多厘米宽,三十多厘米高的长方形草堆,之后用火柴点燃,因突起大风,引燃山林,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