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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3日 21: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中国网络电视台(海峡两岸):此前非常受关注的特别费除罪化法案,3日在台湾立法机构三审通过。
这个法案最终规定,在2006年12月31日以前各机关支用的特别费,其报支、经办、核销、支用及相关人员的财务责任都视为解除,不追究其行政及民事责任,如有涉及刑事责任的人,也不给予惩罚。
所谓的特别费,是台湾当局的一种官员福利。每个月他们有一笔费用,是可以用发票报销的。在此之前很多官员都把这笔钱当做奖金拿走了。包括马英九、连战、吕秀莲等人,都曾因为特别费案被起诉。现在特别费被除罪化了,则意味着这些人都不再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