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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绘地下管网“地图” 为挖掘施工“导航”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5日 20: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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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武汉4月25日电 (张芹)水、电、气等地下管道在施工中被挖断,造成居民区大面积停水断气事故时有发生。一方面与工程单位野蛮施工有关,但另一方面也应归咎于地下管网位置不清。为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武汉市将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要求水、电、气等部门协助盘点地下管网“家底”,并将之纳入基础测绘范围。

  25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在审议《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时提出,该市部分地下管网建设单位不进行竣工测量,或在竣工测量后不及时汇交成果资料,导致其他建设单位不能及时查阅地下管线的准确位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挖断、钻断地下管线的事故时有发生,给民众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这一情况,《条例》拟作重点规范,将地下管线的普查整测纳入基础测绘范围,保障其所需经费的落实。同时,要求建设、测绘、水务、城管等部门组织实施地下管线普查、整测工作,并明确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管线产权和使用单位要协助做好地下管线的普查整测工作。

  为防野蛮施工,《条例》还作出规定,敷设、更新城市地下管线、人防等地下设施,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桥梁、地铁、码头、航道、公路等重要交通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覆土前对隐蔽性设施进行跟踪测量,竣工后应委托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未竣工测量的,不予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此外,《条例》规定各类废弃、弃用的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建设部门申报注销。建设部门应会同测绘部门依据地下管线竣工和报废资料,及时更新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