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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17: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这是网贴上爆出的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于2010年9月3日购买茅台酒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显示,这批酒价税合计958320元。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据新华网报道,网帖曝光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公款购买“天价酒”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新华社“中国网事”15日下午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获悉,该公司15日下午召开干部会议,宣布了中石化党组的决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人事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事件展开调查,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停职配合调查,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于飞临时主持广东分公司工作。
对于网帖曝光内容,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承认购进了这些酒,但表示是“用于非油品经营”。许多网友纷纷继续质疑,这些天价酒到底流向了哪里?天涯还出现了流向分析帖,对天价酒是送给有关部门还是内部奢侈消费掉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中国网事”记者对这个所谓“经营”进行追踪调查发现,这批酒部分被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以稍高于进货价、却远远低于市场价转卖给两家专营酒类的商行。这个转卖行为,恰恰发生在有人向相关部门举报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名贵酒之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这样的“经营”,令人生疑。
“中国网事”记者通过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知情人拿到12张“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复印件,显示“中石化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将442瓶白酒和59瓶红酒卖给了广州两个酒类专营商行。
这12张发票复印件,顾客名称分别是“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和“广州市黄埔某酒业商行”,开票日期全部是2010年10月20日。其中8张开给“广州天河某贸易部”,“品名规格”写的是“白酒”,单价为1661元;7张“数量”是60瓶,1张22瓶,合计442瓶,总金额为734162元。4张发票开给“广州市黄埔某酒业商行”,“品名规格”是“红酒”,3张“数量”是18瓶,1张5瓶,合计59瓶,单价均为5327元,发票共4张,总金额为314293元。
知情人还向“中国网事”记者提供了这些发票的“开票明细”,显示共向天河某贸易部出售茅台飞天360瓶,茅台30年16瓶,茅台50年24瓶,茅台15年42瓶。四种单价相差一两万元的酒,在发票上,“单价”却只有一个:1661元。
“中国网事”记者请人为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卖给广州天河某贸易部的这442瓶茅台酒算了一笔账:
网帖发票显示,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从贵州购进茅台飞天单价约为494元,30年为5982元,50年为10255元,15年为2563元,这442瓶酒进货总价约为62万元。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以73万元卖给天河某贸易部,获利11万元。而这批酒在市场上的零售总价为124万元。也就是说,从中石化进货价到市场零售价,差价是62万元。其中51万元的利润空间,留给了天河某贸易部。
这样平价转卖紧俏货,是什么生意经?面对疑问,中石化内部知情人士这样回应:去年有人在举报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名贵酒,公司就开始“成批成批便宜地卖给其他单位”,处理掉一部分。
“中国网事”记者14日下午来到这两家商行。“黄埔某酒业商行”店长说,这批货是朋友介绍的,价格相对其他渠道的要好些,“那是我们唯一一次与中石化做买卖。”
据“天河某贸易部”店员说,商行老板是做化工行业的,有关系才能拿得到茅台等高档酒,进价也相对便宜。
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不少员工质疑,公司此次百万金额以上的购酒是否遵循了中纪委等部门“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即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要经过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
中石化集团已派出调查组于14日赴广东就天价酒事件展开调查。调查组在回应中说,公司关注到互联网和传统媒体对所属广东石油分公司“天价酒”事件的评论和报道。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紧急召开党组会,决定立即派出联合调查组赴广东,对事件开展调查。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事件回放:中石化百万酒单曝光
4月11日,一标题为《中石化高层喝酒万元一瓶,如此穷奢极欲,油价不涨才怪》的帖子在天涯论坛曝光,并遭到网民炮轰。本就因过高油价饱受非议的国内石油巨头再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网上所公布的多张发票复印件显示,此次被曝光的企业是“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所进酒水多为“拉菲”等名贵洋酒及高价茅台酒。其中,仅一瓶拉菲1996(750ml)的无税进价就高达11846元。另一张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所开的发票显示,中石化广东分公司一次性购买了近82万元的茅台酒。
12日晚,中石化广东分公司给一份书面回复只字未提“非油品经营项目”。声明中称:“2011年4月11日晚,天涯社区论坛公开了我公司某批次酒类采购的发票。我公司已经注意到相关的信息,目前已经组建调查组对此事件予以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如果存在违纪行为将依法严惩。”
网友热议:奢侈行为伤害民意
经历“天价吊灯”后再看“天价酒单”,其实已不用惊讶。奢侈花费惯性的养成,源于对财富资源的巨大支配自信。对中石化而言,其尴尬在于,即使这些价值几百万元的高档酒确如广东分公司所称属于非油品经营项目,在附属便利店经销高档酒,反映出的也不过是一种另类奢侈不讲成本和利润核算的非市场化经营。所以,这只能是一个具有反向意义的说法。这个说法,还不如知情人的内幕透露更能获得社会容忍度。
奢侈消费也好,奢侈人情也好,非理性奢侈经营也好,微观的事实细节在这里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中石化总陷入与民意寄望相违背的行为范式当中。作为全民所有企业,民众有权利关注、质疑、介入中石化这样的央企行为管理,有权利期待中石化们的利润增长与自身利益产生正向关联。显然,奢侈行为的不断曝光不仅极大地偏离了民意寄望,还将在市场上造成更严重的反面效果,令广大用户对“两桶油”产生极大的不信任,无法就油品价格达成真正的妥协。这种情况已经出现比如,中石化一边奢侈一边声称亏损时,民众难免会认为,这是一种撒娇式的价格欺诈或补贴申请。久积的不信任感最终将导致的结果是,即使中石化所言属实,也难得谅解;真要切实改革,也难获社会支持。
正所谓酒后吐真言。现在需要的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切实揭开“天价酒单”的全部事实,履行应有的向全民的告知义务。同时,从机制上对屡屡出现的反证其企业道德的奢侈行为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