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15: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检察日报

身陷囹圄的刘喀生

刘喀生之妻邱小梅
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对喀什地区人大工委原副主任(副厅级)、巴楚县委原书记刘喀生及其妻子邱小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刘喀生被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邱小梅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二人受贿所得678.14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刘喀生及邱小梅均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刘喀生自2002年至2010年春节,利用职务便利,以提拔、调整干部的方式,为倪某等28人在工作调整、职务升迁中谋取利益,以干涉公司经营的方式,为7家公司在工程建设、棉花收购、生产经营中谋取利益,与其妻邱小梅共同非法收受、索取多人贿赂共计567.78万元及价值1.86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刘喀生还单独收受5人贿赂共计108.5万元。
关于邱小梅,当地人对她还有一个称呼——“老佛爷”,因为,她在巴楚县委大院里说一不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