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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9日 19: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自8日起,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枥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口日本其它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在报检时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的证明、原产地证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进口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口;不合格的,要按规定予以公布。
编辑:张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