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中国视频 >

[视频]中国扩大禁止从日进口食品农产品品种产地范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9日 13: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2 b59e128916be4a15bf01ec06877ba068

更多 今日话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进入[中国新闻]>>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鉴于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对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影响程度不断加重,世界上众多国家和地区也在不断加强防范措施。为确保日本输入中国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发布公告,扩大禁止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的品种和产地范围,进一步加强检验检疫监管。

    自即日起,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潟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进口日本其它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报检时应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的证明、原产地证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进口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口;不合格的,要按规定予以公布。

    同时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按规定对所有日本输华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日本食品的进口商应按照要求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日本输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或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从日本进口水产品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中注明如下信息:水产品原料养殖地区所在县名称或捕捞区域及其联合国粮农组织渔区编号、加工厂地址及产品运输路线,日本境内运输的,须注明途经县名;经海运的,须注明启运港口。
(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