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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大陆商务人士赴台人数限额降低:停留时间不得逾1个月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1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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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中国新闻):台湾行政主管机构近日审查完成大陆民众赴台从事商务活动许可办法修正案,增订“洋华条款”,不仅减少了企业邀请大陆人士赴台商务研习的限额,还缩短了停留时间。
  台内政部门提案增订“洋华光电条款”,要求此后企业每年邀请赴台从事商务研习的大陆人士限额,由以前的400人减少为100人,停留时间也由现行不得超过3个月,缩短为不得超过1个月。修正草案还明确订立企业的年营业额与邀请大陆人士赴台人次的递增关系。

    另一方面,修正草案放宽了自由贸易港区邀请的大陆企业负责人、经理人、专门性、技术性人员赴台从事商务活动,将发放多次入出台许可证,这将有助于基隆港、台北港、高雄港等6大自由贸易港的招商。

    台行政机构官员表示,全案报请行政主管官员吴敦义核定后,就可对外公布,最快4月中旬上路。